为加强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进一步提高注册审查质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医疗器械动物实验研究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第一部分:决策原则》《腹腔内置疝修补补片动物实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国家药监局
2019年4月18日
医疗器械动物实验研究
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第一部分:决策原则
一、前言
医疗器械安全性和有效性评价研究应采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其中动物实验是重要手段之一,其属于产品设计开发中的重要研究,可为产品设计定型提供相应的证据支持;若需开展临床试验,可为医疗器械能否用于人体研究提供支持,降低临床试验受试者及使用者的风险以及为临床试验设计提供参考。
但并不是所有医疗器械均需要通过动物实验验证产品安全性和有效性。为了对开展动物实验的必要性判定提供指导,特制订本原则。
本原则为医疗器械动物实验研究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系列中的第一部分,为判定是否开展医疗器械动物实验的决策原则,关于动物实验设计等其他方面的内容请参见其他部分指导原则。
本原则是供申请人和技术审评人员使用的技术指导性文件,不涉及注册审批等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如有能够满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应提供充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原则。
本原则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订的,随着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本原则相关内容也将进行适时地调整。
二、适用范围
本原则适用于决策医疗器械是否需在活体动物上进行在体实验,不包括在非活体动物、离体组织或器官上进行的研究。
以下情况可参考本原则:
(一)医疗器械申请人在设计开发阶段确定是否需要开展动物实验时;
(二)医疗器械监管机构在技术审评环节评价开展动物实验的必要性时。
本原则不替代GB/T 16886系列标准等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相关的技术文件。如通过动物实验方式评价医疗器械的生物相容性,亦应符合GB/T 16886系列标准等生物学评价相关技术文件。
如有针对特定产品的指导原则发布,则遵循相应产品的指导原则。
本原则不适用于按照医疗器械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伦理审查时,可参考本原则中适用部分以评估临床前动物实验的必要性。
三、基本决策原则
在医疗器械设计开发阶段,决策是否开展动物实验时,建议考虑动物福利伦理原则及风险管理原则。
(一)动物福利伦理原则
申请人需遵循动物实验的“替代(Replacement)、减少(Reduction)和优化(Refinement)”原则,即3R原则。
申请人在决策是否开展动物实验前,需要特别考虑动物福利伦理,充分开展实验室研究,不宜采用动物实验替代实验室研究。
若有经过确认/验证的非活体研究、计算机模拟等方法,则优先采用上述方法以替代动物实验。
申请人宜充分利用已有的信息获取产品安全性、有效性和可行性的相关证据,如可利用已有的同类产品动物实验数据或通过与市售同类产品进行性能比对等方式验证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可行性。若相关证据充分,可免于动物实验。
(二)风险管理原则
申请人在医疗器械设计开发时应进行充分的风险管理活动。风险控制作为风险管理的重要部分,是将风险降低并维持在规定水平的过程。实施每一项风险控制措施后应对其有效性予以验证(其中包括确认活动)。实验室研究或动物实验等均是验证风险控制措施有效性的手段,申请人宜尽可能地通过前期研究(如实验室研究等)对已识别风险的控制措施有效性进行验证,只有在实验室研究不足时,才考虑通过动物实验开展进一步验证。动物实验资料可作为风险/受益分析时的支持性资料。
如需通过动物实验进行风险控制措施有效性的验证,则结合动物实验目的,一般从可行性、有效性、安全性三方面进行考虑:
1. 可行性
可行性研究是指产品设计开发阶段进行的,对产品工作原理、作用机理、设计、可操作性、功能性、安全性等方面进行确认/验证,或识别新的非预期风险的研究,如生物可吸收支架平台材料的筛选、经导管瓣膜置换装置的设计可行性、迭代设计更新的验证等。
2. 有效性
尽管动物与人体之间,在部分医疗器械的有效性方面可能存在一定差异,但设计合理的动物实验可支持产品的有效性(包括性能和操作),如可吸收防粘连医疗器械的防粘连性能评价,组织修复材料引导组织重建的有效性评价,多孔涂层关节类产品或3D打印多孔结构产品的骨结合效果评价等。
3. 安全性
申请人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后,部分产品安全性可适当采用动物实验研究进行评价,如含药医疗器械中药物安全性范围研究,通过组织病理学等方式的毒理学评价、产品对生物体的损伤评价,动物源性材料的抗钙化性能,外科血管闭合设备的血管热损伤研究,防粘连器械与组织粘连相关并发症的评价等。
实验目的有时是不能严格划分界限的,因此一项动物实验可能同时对产品的可行性、有效性、安全性进行评价。
若产品采用新的作用机理、工作原理、设计、主要材料/配方、应用方法(如手术操作)、预期用途、增加新的适用范围、改进某方面性能等,申请人应针对产品创新点相关风险进行评估,并考虑通过动物实验对风险控制措施的有效性进行验证。
申请人可参考以下决策流程图进行是否开展动物实验的决策。
图1 决策开展动物实验的流程图
四、是否开展动物实验的决策案例
附页列出了部分可能需要开展动物实验的产品示例,需要注意的是,在不同的具体情形下,根据决策原则对于同样的产品可能将得出不同的判定结果;另外,对于表中未列的医疗器械产品,在某些具体情形下也可能需要开展动物实验。建议申请人根据产品实际情况参照决策流程图予以判定。
为便于理解决策原则,本章节列举了以下实际案例。相关案例仅针对特定产品在具体情形下的决策判定,例如同一申请人在前代植入式心脏起搏器基础上对产品功能的改进或更新,再例如采用新材料制造的肠道吻合器等。
(一)多孔涂层生物型髋关节假体
多孔涂层生物型髋关节假体的主要风险包括产品骨结合效果欠佳或涂层剥落造成的假体固定失败等,通过动物实验可评价涂层的骨结合效果。如果通过涂层的成分表征、形貌及体视学数据(厚度、孔隙率、孔隙尺度等)、涂层机械性能评价(涂层与基体结合强度等)、涂层稳定性及耐腐蚀性能评价、生物相容性评价等研究证明其与已上市同类产品的涂层具有等同性,则无需通过动物实验来评估多孔涂层的骨结合效果和涂层的稳定性。
(二)心电图机
心电图机的主要风险之一是工作数据的不准确性,包括心电图自动测量的不准确性和心电图自动诊断的不准确性。可进行实验室研究,通过心电图标准数据库来验证心电图自动测量的准确性,可通过形态诊断用心电图数据库和节律诊断用心电图数据库来确认公开形态解释的准确性和公开节律诊断的准确性,无需开展动物实验。
(三)注射用交联透明质酸钠凝胶
交联透明质酸钠凝胶可用于面部注射以纠正鼻唇沟皱纹,纠正效果一般可达到6个月。鉴于通过动物实验无法考察人体面部皱纹的改善程度,故一般不采用动物实验数据支持该类产品的有效性,建议在人体临床评价资料中关注产品注射6个月时的鼻唇沟皱纹严重程度分级(如WSRS)较术前的改善程度等疗效评价指标。
(四)可吸收生物疝修补补片
本案例提及的可吸收生物疝修补补片用于修复腹壁疝及腹壁缺损,一般具有类似细胞外基质的微观结构。产品植入人体后,宿主细胞在材料中生长,最终重塑出的腹壁组织对缺损进行修补。
1. 该类产品最主要的风险之一在于疝或腹壁缺损的复发,宜采取一系列风险控制措施确保产品组织重建的有效性,以降低疝复发的风险。对于该类产品,仅仅依靠常规的实验室研究并不能验证疝复发风险相关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宜考虑使用组织病理学等动物实验数据验证组织重建效果。
2. 申请人在开展动物实验前可收集已有同类产品的动物实验资料或文献数据,并分析这些数据能否用于支持申报产品组织重建效果的评价,如现有资料充分则无需开展动物实验。
(五)体外除颤产品
体外除颤产品供不同的使用者和操作者在不同的预期使用环境下进行体外电复律治疗。
对于该类产品,常规的实验室研究并不能验证体外电复律技术风险相关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因此宜使用活体动物开展实验获得除颤研究数据进行验证。
(六)超声软组织切割止血系统
超声软组织切割止血系统用于软组织切割和血管闭合产品通过摩擦产生的热量导致组织凝固后被切开、封闭血管(本例子不包含3mm以上血管的切割和闭合功能的特殊要求)。
1. 该产品主要风险包括产品设计不合理等原因可能造成的血管切割闭合不充分和组织热损伤等。仅依靠实验室研究无法充分验证这些风险的控制措施是否有效,需要通过急性动物实验观察产品的即刻的血管切割闭合情况和组织热损伤情况,需要通过慢性动物实验观察热损伤愈合情况和继发出血情况,进而验证风险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2. 若申请的产品包含多个类似设计的刀头,可在开展动物试验前通过体外爆破压力实验筛选出性能最差的刀头开展动物实验,以起到减免部分动物实验的目的。对于新增与已有刀头相似(设计类似、性能相近)的刀头,可使用体外爆破压力实验结果证明其与相似刀头的等同性,不再开展动物实验。
(七)植入式心脏起搏器
1. 植入式心脏起搏器属于高风险植入器械,开展动物实验可以为产品设计定型提供相应的证据支持。若同一申请人在前代产品基础上进行植入式心脏起搏器的改进或更新,对于前代产品已验证的内容无需开展动物实验,必要时申请人仅针对改进或更新部分开展相应的动物实验。
2. 患者在植入心脏起搏器后一般不能进行核磁共振检查(MRI),如果申请人设计开发了MRI兼容的植入式心脏起搏器,需要评估MRI环境对产品安全性及有效性带来的影响,进行MRI兼容性相关研究。MRI兼容性研究通常需要应用动物进行计算机建模验证MRI兼容的安全性与有效性,当验证过计算机建模的准确性后,对于同一申请人其他植入式心脏起搏器产品的MRI兼容性研究,可以不再重复进行动物实验。
3. 无导线起搏器与传统的植入式心脏起搏器相比,采用了新的结构设计、手术操作方法,不需要植入传统的植入式心脏电极导线,申请人宜针对创新点相关风险进行评估,并对风险控制措施有效性进行验证或确认,申请人宜对无导线起搏器开展动物试验,验证产品安全性、有效性及可行性。
(八)药物洗脱支架
1. 尽管药物洗脱支架产品所含药物如紫杉醇、雷帕霉素已作为药品具有较长的临床应用历史,但在器械中应用与其单独作为药品应用时具有较大差异,例如药物洗脱支架植入后,靶血管壁中的局部组织药物浓度会远远高于药品系统使用后的血药浓度,单纯作为药品使用的药代及毒理学研究资料并不足以支持其安全性,宜进一步通过动物实验开展靶血管、远端心肌等局部组织的毒理学安全性研究,获取必要的组织病理学数据等。对于两个含有相同药物的药物洗脱支架,若支架药物载体材料不同,临床应用时同样存在较大差异,例如药物成分从不同载体材料中释放、吸收的速率不同,宜通过动物实验研究结合已有的文献数据资料来确认药物剂量密度及安全范围。
2. 对于涂有可降解涂层的药物洗脱支架产品,其降解性能是载体聚合物材料筛选中一项重要因素。通过动物实验在体研究药物洗脱支架涂层的降解性能十分必要,但如果载体聚合物(例如聚乳酸-羟基乙酸共聚物,PLGA)的降解性能,可通过同类产品信息、文献数据信息、材料数据库信息、监管机构备案信息等获得支持,申请人无需对申报产品重新开展降解性能的动物实验。
(九)骨内固定用可降解金属螺钉
骨内固定用可降解金属螺钉,该类产品在骨愈合初期提供初始的稳定固定,待骨愈合后逐渐降解,避免二次手术取出。
该类产品主要风险包括降解周期与骨愈合周期不匹配造成内固定过早失效,以及降解产物对机体组织和器官带来的安全性问题等。对于该类产品,仅仅依靠常规的实验室研究并不能验证失效风险相关控制措施的有效性,需要通过适宜的动物模型的相应部位制备骨折或骨缺损模型,评价可降解金属产品在适宜的动物体内的降解性能和产品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具体试验项目可包含X光评价、血液中元素分析、组织病理分析、micro-CT分析、植入生物力学评价、周围骨组织分析等。
(十)吻合器
吻合器主要用于组织/脏器的切除、闭合。
1. 用于实质脏器或血管切割/吻合的吻合器类产品,因常规的实验室研究并不能充分验证吻合器用于人体的操作性能和吻合性能,宜开展动物实验。
2. 对于采用了新材料的肠道或皮肤吻合器类产品,若产品性能、吻合钉材质等与已上市产品存在差异性,仅依靠常规的实验室研究和现有数据不足以评价产品安全性和有效性,宜开展动物实验。另外,通过动物实验可确定产品临床相关参数(如组织厚度等),预测产品在人体中使用时可能出现的安全性问题。
(十一)可吸收外科防粘连产品
对于可吸收外科防粘连产品,应实现产品预期的防粘连功能。该功能宜在适当的活体动物模型上进行研究。动物实验中宜尽可能地体现手术方法、特定手术部位、粘连的类型、粘连的评价方式,以及拟在临床应用时的产品使用方法,并观察产品是否能有效降低粘连的发生率、广泛程度及严重程度等。另外,通过动物实验也可以更好地为临床研究方案设计提供参考。
五、参考资料
[1] General Considerations for Animal Studies for Medical Devices (Draft Guidance)
[2] EFS Guidance: Investigational Device Exemptions (IDEs) for Early Feasibility Medical Device Clinical studies, Including Certain First in Human (FIH) Studies
[3] Recommended Content and Format of Test Reports for Complete Non-Clinical Bench Performance Testing in Premarket Submissions (Draft Guidance)
[4]《超声软组织切割止血系统技术审查指导原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8年第37号)
[5]《腔镜用吻合器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7年第44号)
[6]《腹腔、盆腔外科手术用可吸收防粘连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6年第7号)
[7]《冠状动脉药物洗脱支架临床前研究指导原则》(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2018年第21号)
[8]《体外除颤产品注册技术指导原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7年第6号)
[9]《腹腔内置疝修补补片动物实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10]《钙磷/硅类骨填充材料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7年第14号)
[11]《无源植入性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审批技术审查指导原则》(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2018年第40号)
[12]YY/T 0316-2016《医疗器械 风险管理对医疗器械的应用》
[13]ISO 14971:2007 Medical devices—Application of risk management to medical devices
[14] “Non-Animal Approaches - The Way Forward”, European Commission Scientific Conference summary report, Mark Cronin, March 2017
[15] Directive 2010/63/EU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 on the protection of animals used for scientific purposes
六、编写单位:
本指导原则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编写并负责解释。
附页
可能开展动物实验的产品举例
产品举例 |
分类编号 |
超声软组织切割止血系统 |
01-01 |
双极血管闭合设备 |
01-03 |
可吸收结扎夹 |
02-06 |
吻合器(肠道吻合器、皮肤吻合器除外) |
02-13 |
可吸收吻合钉 |
02-13 |
药物涂层球囊扩张导管 |
03-13 |
支架型取栓器械 |
03-13 |
体外除颤产品 |
08-03 |
植入式心脏起搏器 |
12-01 |
植入式心脏电极导线 |
12-01 |
植入式神经刺激器 |
12-02 |
人工耳蜗 |
12-03 |
植入式心室辅助装置 |
12-04 |
骨内固定用可降解金属螺钉 |
13-01 |
可吸收外科锚钉 |
13-02 |
骨填充材料 |
13-05 |
颅内动脉瘤血流导向装置 |
13-06 |
可吸收硬脑(脊)膜补片 |
13-06 |
胸主/腹主动脉覆膜支架 |
13-07 |
药物洗脱支架 |
13-07 |
人工血管 |
13-07 |
人工心脏瓣膜 |
13-07 |
心脏瓣膜成形环 |
13-07 |
心脏封堵器 |
13-07 |
腹腔内置疝修补补片 |
13-09 |
可吸收外科补片 |
13-09 |
神经修复材料 |
13-10 |
可吸收外科止血材料 |
14-08 |
可吸收外科防粘连材料 |
14-08 |
粘合剂 |
14-08 |
粘堵剂 |
14-08 |
生物敷料 |
14-10 |
含壳聚糖敷料 |
14-10 |
含银敷料 |
14-10 |
脱细胞角膜植片 |
16-07 |
牙种植体 |
17-08 |
口腔修复膜 |
17-08 |
附件2
腹腔内置疝修补补片动物实验
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为了进一步规范腹腔内置疝修补补片动物实验,并指导该类产品申请人在申请产品注册时动物实验资料的准备,制定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系对腹腔内置疝修补补片动物实验的一般要求,注册申请人需依据具体产品的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并确定其中的具体内容是否适用。
本指导原则是对注册申请人和审评人员的指导性文件,但不包括注册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亦不强制执行,如果有能够满足相关法规要求且更为科学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是需要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需在遵循相关法规和标准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订的,随着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进行适时的调整。
一、适用范围
任何异物置入人体腹腔都有可能与腔内组织器官发生粘连[1],进而可能引起严重的并发症,因此,考察疝修补补片置入腹腔后发生粘连的可能性及粘连程度是评价产品安全性的重要因素。在产品进行临床研究前,一方面需要开展动物实验以保护临床受试者的安全,另一方面考虑到临床试验中很难直接观察到补片在人体内的粘连情况,所以必须开展相关动物实验,对补片与腔内组织器官的粘连情况、新生腹膜的情况进行评价,以控制产品上市后肠瘘、肠梗阻、肠粘连等相关并发症的风险。
本指导原则主要适用于腹腔内置的不可吸收补片、不可吸收材料与预期可降低粘连的材料层复合制备而成的补片。其他类型的腹腔内置补片产品,可根据产品具体情况参考执行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主要是对补片与腔内组织间粘连情况有关动物实验研究的基本要求。对于新材料、新设计的腹腔内置疝补片,申请人宜根据产品特性开展更深入的动物实验研究,如需选择多个种属的实验动物、增加观察时间点、选择相应的统计学方法等。另外需注意,当注册人考虑同时对产品有效性和安全性相关的多个项目进行综合性评价时,例如对修补组织的机械性能、腹壁的组织学、补片皱缩情况、移位情况、生物相容性等项目进行评价,动物实验设计要素可能会与本指导原则存在差异。
二、动物实验的考虑因素
(一)动物种类及模型
选择适用的实验动物进行补片粘连情况的动物实验研究。申请人需对动物实验中所采用动物的适用性进行分析,提供动物种类选择及模型建立的确定依据,如参考文献或前期探索性动物实验资料等。
考虑到实验动物与人体在腹壁解剖结构、新生腹膜化程度等方面的可比性,建议选择一定数量的某种成年大型动物(如小型猪、比格犬)进行动物实验研究。动物实验最终采用病理解剖的方式进行评价。若实验过程中采用腹腔镜方法进行连续观察,则不应对粘连位置进行操作,避免对后续结果的评价造成影响。实验中使用的补片尺寸建议至少为5cm×5cm。
动物实验中宜对补片进行固定,并保证补片完全贴合腹壁。
(二)对照的选择
宜选择材质、结构设计方面最相似的境内已上市产品作为动物实验的对照器械。在开展新生腹膜的组织学观察结果评价时建议与自然腹膜进行比较。考虑随机化的设计并予以描述。
(三)评价指标的选择
1.评价粘连情况的指标
评价补片与腹腔内组织器官的粘连情况时建议对粘连强度、粘连面积分别评价,并对两个量化指标进行综合评价。
表1 补片与腹腔内组织器官的粘连情况评价表
评分 |
粘连强度[2,3] |
评分 |
粘连面积[4,5] |
0分 |
补片与组织接触位置无粘连发生 |
||
1分 |
有1~2处轻微粘连,一拉即开 |
1分 |
粘连面积占补片与组织接触总面积25%以下 |
2分 |
2处以上粘连,尚能分离,分离后无痕迹 |
2分 |
粘连面积占补片与组织接触总面积25%~49% |
3分 |
多处粘连,较难分离;或粘连不多但需要锐性器械或电热分离 |
3分 |
粘连面积占补片与组织接触总面积50%~74% |
4分 |
粘连成团,需要锐性器械或电热分离 |
4分 |
粘连面积占补片与组织接触总面积75%以上 |
表2 粘连情况综合评价表
|
粘连面积评分 |
||||
粘连强度评分 |
0 |
1 |
2 |
3 |
4 |
0 |
优 |
NA |
NA |
NA |
NA |
1 |
NA |
优 |
优 |
良 |
NA |
2 |
NA |
优 |
良 |
中 |
中 |
3 |
NA |
中 |
中 |
差 |
差 |
4 |
NA |
差 |
差 |
差 |
差 |
综合评价的复合指标为粘连情况的优良率,粘连情况优良即为临床可接受的粘连情况,公式如下:
粘连情况优良率=
2.评价新生腹膜情况的指标
以组织学分析手段进行新生腹膜情况的评价,推荐的评价方法如下:取材范围包括整个植入区连同周围1cm正常腹壁,取材深度包括整个植入区组织连同其覆盖的腹膜,将取材标本沿同一对角线方向切开后取连续组织块依次分别切片后做病理检查[6,7]。通过鉴定间皮细胞层形成评价新生腹膜的情况,需对连续切片中的“修复区表面间皮细胞层长度/修复区长度”比值进行统计分析。
注:对于膨体聚四氟乙烯等合成材料制备的致密补片,该项指标不适用。
3.动物实验中与产品安全性及有效性相关的其他指标
如并发症及不良反应情况、生物组织学反应等。
(四)观察时间点的选择
制定动物实验观察点时需考虑选择的动物模型种类、产品的降解/吸收周期、粘连及新生腹膜形成的关键时期[8]等因素,并提供合理的确定依据。
对于产品腹腔一侧为不可吸收材料的产品,观察时间点宜选择至少28天[9]。对于产品腹腔侧为可吸收材料的产品,根据产品预期完全降解的时间确定观察时间点[10,11]。
(五)实验样本量及结果分析
1.样本量
一般情况下,动物实验样本量需结合实验目的、设计类型、评价指标及评价方法的准确性、试验器械及对照器械的情况、实验用动物的变异性、外科手术操作的一致性、实验中动物的预期损耗率、分析数据所用的统计学方法等因素来综合确定,并需有统计学考虑。可将现有的实验数据作为确定样本量的参考,包括文献报道的动物实验或申报产品的预实验情况。申请人应在注册资料中提交动物实验样本量的确定依据,鉴于实验动物的变异性较小,建议完成有效实验的植入试验器械及对照器械的动物样本量均不少于10只。
2.结果分析
定量指标的统计描述将计算均值、标准差、中位数、最小值、最大值,下四分位数(Q1),上四分位数(Q3);分类指标的统计描述各类的例数、发生率及构成比。
动物实验若采用单只动物双侧分别植入实验产品及对照产品的设计,要分析实验组比对照组结果更好或者相当的比率和可信区间(可用精确概率法得出),另外可分别报告实验组比对照组结果更好的比率及两组结果相当的比率。提供实验组与对照组的优良率差值及其可信区间并考虑组间相关性。
动物实验若采用单只动物分别植入实验产品或对照产品的设计,对两组一般情况的比较将根据指标的类型采用适当的方法进行分析,定量资料的组间比较采用成组t检验或Wilcoxon秩和检验,分类数据采用卡方检验或精确概率法;等级资料采用Wilcoxon秩和检验。提供实验组与对照组的优良率差值及其可信区间。
动物实验结论需包括统计学分析与生物学数据分析的综合评价结果。
三、其他应注意的问题
为保证动物实验结果真实、可靠,应使用质量合格的实验动物或检疫合格的实验用动物。建议在具备动物实验资质(如:有关部门颁发的动物实验资格证明文件)的机构开展动物实验。申请人需与动物实验实施单位签订合同并共同设计、制订动物实验方案,上述资料作为产品质量体系管理文件存档。注册时提交申请人与动物实验实施单位共同确认并签章的动物实验报告,另外建议提供动物实验实施单位的资质文件。
为保证动物实验的研究质量,应尽量避免不同术者手术操作差异、动物麻醉死亡、手术死亡、术后感染及其他意外情况对产品评价产生影响。建议申请人邀请有经验的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进行评价。申请人需保存详细的实验情况记录及分析资料,包括以下适用的内容:所有受试品及对照品信息、动物饲养记录、镇痛麻醉记录、手术过程记录、原始病理照片、手术切片、手术录像等实验原始资料、对动物麻醉死亡等非预期事件的有关证据及分析资料等。为了保证数据的溯源性,上述资料需作为产品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存档。
四、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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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Vlahos A, Yu PY, Lucas CE, etal. Effect of a composite membrane of chitosan and poloxamer gel on postoperative adhesive interactions[J]. Am Surg, 2001,67(1):15-21.
[3] NovotnyT, JerabekJ, Vesely K, etal.Evaluation of a knitted polytetrafluoroethylene mesh placed intraperitoneally in a New Zealand white rabbit model[J]. Surg Endosc, 2012,26 (7): 1884-1891.
[4] Diamond MP, Linsky CB, CUNNINGHAM T, etal. A model for sidewall adhesions in the rabbit: reduction by an absorbable barrier[J]. Microsurg,1987,8:197-200.
[5] HollinskyC, Kolbe T, Walter I, etal. Tensile strength and adhesion formation of mesh fixation systems used in laparoscopic incisional hernia repair[J]. Surg Endosc,2010,24:1318-1324.
[6] Valentin JE, Turner NJ, Gilbert TW, etla. Functional skeletal muscle formation with a biologic scaffold[J]. Biomaterials, 2010,31(29):7475-84.
[7] Zhang J, Hu ZQ, Turner NJ, etal. Perfusion-decellularized skeletal muscle as a three-dimensional scaffold with a vascular network template[J]. Biomaterials, 2016,89:114-126.
[8] S.diZeregaG, Campeau JD. Peritoneal repair and post-surgical adhesion formation[J]. Hum Reprod Update, 2001,7(6):547-555.
[9] Emans PJ, Schreinemacher MH, Gijbels MJ, etal. Polypropylene meshes to prevent abdominal herniation. Can stable coatings prevent adhesions in the long term?[J]. Ann Biomed Eng. 2009,37(2):410-8.
[10] Hsieh SR, Chang CJ, Way TD, etal. Preparation and non-invasive in-vivo imaging of anti-adhesion barriers with fluorescent polymeric marks[J]. J Fluoresc. 2009, 19(4):733-40.
[11] Way TD, Hsieh SR, Chang CJ, etal. Preparation and characterization of branched polymers as postoperative anti-adhesion barriers[J]. Appl Surf Sci. 2010,256(10):3330-3336.
五、编写单位:
本指导原则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编写并负责解释。